在石油、化工、煤炭等诸多工业部门中,各种易燃易爆气体、液体、粉尘和纤维在生产、加工、运输和储存的各个过程中,经常会发生泄漏或溢出。 此类物质与空气混合后,可能成为具有爆炸危险的混合物。 当混合物浓度达到爆炸浓度范围时,一旦出现一点火源,就会引起爆炸、火灾等严重事故。 因此,在此类危险环境中使用的电气设备必须通过具有防爆性能产品的专业机构的认证。
一、危险场所的分类
根据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制定的危险环境的分类中明确规定在大气条件下,在大气条件下,粉尘或纤维状的可燃物质与空气形成混合物在点燃后燃烧传至未全部未燃混合物的环境为爆炸性粉尘环境,称为I类环境;在大 气条件下,气体、蒸气或薄雾状的可燃物质与空气形成混合物在点燃后燃烧传至全部未燃混合物的环境为爆炸性气体环境,称为II类环境。
危险场所是指出现或预计危险环境数量足以要求对电气设备的结构、安装和使用采取特殊措施的区域。 根据爆炸性环境发生的频率和持续时间,将危险场所划分为不同的区域。
1.1 爆炸性粉尘环境危险区域划分
根据可燃粉尘/空气混合物出现的频率和持续时间以及粉尘层的厚度,可分为20区、21区和22区。
20区:zone 20,在正常运行过程中可燃性粉尘连续出现或经常出现,其数量足以形成可燃性粉尘与空气混合物和/或可能形成无法控制和极厚的粉尘层的场所及容器内部。
21区:zone 21,在正常运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粉尘数量足以形成可燃性粉尘与空气混合物但未划入0区的场所。该区域包括与充入排放粉尘点直接相邻的场所、出现粉尘层和正常操作情况下可能产生可燃浓度的可燃性粉尘与空气混合物的场所。
22区:zone 22,在异常条件下,可燃性粉尘云偶尔出现并且只是短时间存在、或可燃性粉尘偶尔堆积或可能存在粉尘层并且产生可燃性粉尘空气混合物的场所。
1.2 爆炸性气体环境的危险区域划分
根据可燃性气体出现的频率和持续时间将危险场所划分为0区、1区和2区。
0区:zone 0,爆炸性气体环境连续出现或长时间存在的场所,危险环境存在的时间大于1000小时/年。
1区:zone 1,在正常运行时,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环境的场所,危险环境存在的时间在10~1000小时/年之间。